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高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及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资金申报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5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7-2018学年“创新强校工程”工作进行了全面自评自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18年9月3-7日。如对公示材料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培正学院创新强校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敏沪
联系电话:020-86711179
纪检监察部门:广东培正学院纪律监察委员会
联 系 人:高文翔
联系电话:020-86710220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2017-2018学年“创新强校工程”工作考核自评材料.rar
广东培正学院创新强校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