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科研处
1、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研究计划;
2、负责学院课题的组织、评审和申报工作和校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负责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定期组织进行课题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协调解决科研课题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4、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编制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5、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登记、管理、奖励、宣传推广和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制订学院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7、负责学院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年度科研统计工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协助院内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学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专家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9、协助人事处年度考核全院专任教师科研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10、实施专著出版资助以及科研项目资助、科研成果奖励、论文公开发表的奖励等激励科学研究的办法或方案;
11、做好部门网页建设工作,及时把最新科研信息上传;
12、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科研数据和报表等;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1、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学校发展战略构想;
2、负责协调并审核有关部门及教学院部研究制定各专项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
3、负责分解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阶段性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规划的实施与落实;
4、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落实、协调和管理。以重点建设学科为核心实施学科内涵建设,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持续优化学科布局,强化学科方向凝练,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
5、负责组织申报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做好相关考核工作以及起草学科建设相关管理文件;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制定修订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指导推进学术专门委员会和学院分委员会建设;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编辑部
1、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突出理论性、学术性、应用性特色,努力推动学院科研发展和学科建设,促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
3、编辑人员与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积极联系和沟通,加强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倡导学术平等和学术争鸣,多出学术精品;
4、负责《广东培正学院》的组稿、来稿登记、审稿、编辑、联系印刷工作、校对工作,负责与兼职编辑的联系;
5、负责向兄弟院校交流,向学院各系部发放《广东培正学院》工作;
6、负责向省新闻出版局报送年检材料;
7、负责《广东培正学院》宣传工作、负责学院学术成果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学院的影响;
8、负责编辑部的资料整理、归纳工作,装订保管好每年《广东培正学院》合订本;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