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我省教育教学改革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我省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届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全省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研究生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者。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范围:2020年1月1日以来关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综合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其评价方面的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著作、教材(公开发表或未发表)和授权专利。学前教育含早教、幼儿园教育;基础教育含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专科)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培训;高等教育含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育。其他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教育成果可以归为综合类。
2.成果要求: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的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教材或著作的字数要求在10万字以上;授权专利申报要提交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和专利说明书(外观专列还要提交外观设计图片)。(每人限报1项,已参加了协会前三届优秀研究成果评定的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三、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1.已公开发表过的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专利等成果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3242845793@126.com;2.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以PDF和Word文档形式发至上述邮箱;3.著作或教材类的成果将原件1份送至科研处;4.以上任一形式的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报送1份《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申报表》到行政楼310科研处,申报表需签字;5.《申报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成果投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投稿时请将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单位+申报范围”(如“学前教育”或“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或“综合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梓桥
邮箱:13242845793@126.com
电话:020-8684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