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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撤稿论文自查表》(附件1)。以各二级学院(单位)为管理主体复核汇总本单位科研人员自查清理情况,认真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附件2、4);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由所在学院牵头调查,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广东培正学院预防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在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汇总本单位自查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调查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连同相关科研诚信学习情况的相关记录、照片、新闻报道等,一并提交科研处与发展规划处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各二级学院应主动梳理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建立并发布本学院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问题论文的调查工作,并形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报告,将每位科研人员的论文自查表(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调查报告(附件3)、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附件4),于2024年1月18中午前报送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盖章)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2991624@qq.com。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表

附件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关于对*****(论文题目)一文的调查情况

附件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情况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