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聚焦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构筑更加开阔的引才格局,进一步推动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来粤交流,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把广东打造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人才高地,现启动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由四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的全职人员(各专题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三、本项目不受理下列情况
1.由省财政科研资金(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及广东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申请。
2.申请人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海外名师项目。
3.商务往来、旅游观光或休闲度假等与项目要求不相符的活动。
4.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此外,
专题一“银龄专家”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已获2020年银龄专项立项资助。
专题二“海外名师”不受理下列情况申报:由省财政科研资金资助的未完成结题的申报人提出申请“海外名师—个人类”项目。
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不重复支持以往年度“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已经支持的外籍人员。
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不重复支持以往年度“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已经支持的科研人员。
四、项目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本次项目实行网络在线申报,项目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注册账号并在线填写申报表及上传相关附件。
2.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月17日,过期不予受理审核。尚未开通账户的申请者将姓名、电话及邮箱发送到林老师邮箱:408163193@qq.com(联系电话:86842866)。
本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另行通知递交。
五、其他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来粤的海外名师的健康保护和管理,防止疫情跨国传播。
2.申请材料清单 /upload/files/2021/08/20210831143325.doc
科研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