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 育学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 题管理制度》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 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1.课题指南

(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二) 普及化时代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

(三) 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整体规划与战略举措研究

(四)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机制与行动研究

(五) 提升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

(六) 推动高校优质化、分类化、特色化发展研究

(七) 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八) 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研究

(九) 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

政策引导研究

(十) 交叉学科建设路径研究

(十一)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十二) 广东"双一流"建设高校分类特色发展研究 (十三) 加快推进广东亟需学科发展策略研究

(十四)应用学科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接联动研究

(十五) 广东"新工科"建设策略研究

(十六) 广东"新医科"建设策略研究

(十七) 广东"新农科"建设策略研究

(十八) 广东"新文科"建设策略研究

(十九) 广东"新师范"建设策略研究

(二十) 高水平师范院校建设研究

(二十一) 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创新研究

(二十二) 高校教学组织模式创新研究

(二十三) 粤东西北高校学科特色发展研究

(二十四) 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十五) 普及化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定位与价值变革研究

(二十六) 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路径研究

(二十七) 独立学院转设后发展挑战与策略选择研究  

(二十八)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监管体系研究

(二十九) 营利性民办高校监管制度研究

(三十) 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三十一) 民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

(三十二)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 民办高校的角色与功能

(三十三) "一带一路"背景下民办高校"走出去"研究

(三十四) 高等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提升策略及路径研究  

(三十五) 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探索研究

(三十六) 职业本科教育的院校、专业建设研究     

(三十七) 深圳先行示范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十八) 新时代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研究

(三十九) 现代产业学院育人模式研究

(四十) 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背景下产业

学院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四十一)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标准研究

(四十二)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

(四十三)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研究

(四十四) 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创新研究

(四十五) 高等教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 设研究

(四十六) 粤港澳大湾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研究

(四十七) 高等学校教学创新研究

(四十八) 高等学校思政课建设与课程思政改革研究

(四十九) 高等学校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研究

(五十) 人工智能与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申报的具体课题名称,可按照课题指南中的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 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得到立项的课题,在结项时要 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  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 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 东省高等教育学会‘某某'研究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 课题编号) ,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 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 务) 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专家 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之  后出生) ;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 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 人) ,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组 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 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2、3各一式3份)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08163193@qq.com

2.截止时间:4月20日(星期五)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完成时限. 2022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 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2.开题要求2022年度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需提交开题报告。

3.缴交课题申报评审费.每项课题申报者需缴交题评审费200元,由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1)汇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汇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 4 月30 日。

(2)账户名称: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卫路支行;

账号: 44050142180200001775.

  1. 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规划课题评审 费+缴款人姓名"。

汇款后请及时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 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5) .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  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快递的形  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或邮寄。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 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或邮寄 发票。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

 

 

 

 

注: 1.请务必于4月30日前扫描此二维码填写回执.2.发票咨询电话: 邵老师, 020-33970087.3.为方便学会信息查询,并准确将发票寄发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