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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不断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积极探索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建设的新思路,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的综合实力,现启动2018—2019学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请各部门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并按照如下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准备申报材料。

一、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应根据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的精神,积极探讨学校职业教育转型问题,着力于探索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建设的思路与举措,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项目,努力促进学科专业的相互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

本次校级项目的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围绕学科专业范围进行申报。

校级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1.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2.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3.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岁的在职在岗的青年教师。项目组成员至少一半以上,在年龄上符合此条件。

二、申报资格

2018—2019学年校级科研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凡是未完成先前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个项目。

三、立项计划

重点项目约10项,一般项目约40项,青年基金项目10项,资助额度分别为5000元、2000元、3000元。分两期发放,研究中期发放50%,结项时再发放剩下的50%。

项目成果另行申报资助。资助标准按照《广东培正学院关于调整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资助额度的暂行办法》执行,详见科研处网站。

四、完成时间及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必须注明“广东培正学院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得作为该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半,逾期未完成的,不得结项。

根据校级项目的类别,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 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本科院校的大学学报上,方可结项。

    2. 重点项目成果分为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系列论文2篇和软件或数据库设计等。

专著、编著、译著成稿,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确定资助金额。

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本科院校大学学报上的论文1篇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论文1篇。

以电脑软件等形式结项的,须组织本校专家组单独评定,但软件一般应有使用单位,有3个月以上运行正常的证明,方可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可以结项。

申请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广东培正学院校级项目结项报告及成果复印件各1份。

五、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申报书由各部门秘书填写汇总表,经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申报书(部门+姓名),汇总表(部门+项目类别)。

请各部门集中于9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电子数据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23)。

六、申报日期

本年度项目申报从2018年7月2日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柳梅       联系电话:86842866

电子邮箱:gdpzkyc@126.com

 

附件:1. 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 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科研处网站http://kyc.peizheng.net.cn/下载)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