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创新,培育和形成高质量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 创新成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一)申报范围。主要涵盖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 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综合性教育 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及其评价方面的成果。学前教育包 括早教和幼儿园教育;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 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专科、本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相关培训;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育;若成果不属于上述明确分类范围,可归为综合类。
(二)成果类型。主要包括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
1.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分为:(1)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软件、科普读物等;(2)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学术论文、理论文章;(3)决策咨询类报告,指被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4)获得授权的专利,含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等专利。
2.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形成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公开出版的著作类的成果字 数要求在10万字以上;论文和决策咨询类报告字数要求在 5000字以上;授权专利要提交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和专利说明书(外观专利还需提交外观设计图片)。
2.教育教学成果申报。经过2年以上的实践并反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 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学校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成果参照以下
要点撰写成果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1)问题的提出;(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3)成果的主要内容;(4)效果与反思。
3.成果需由第一署名人申报,1个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 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但每类成果限报1项,已参加了协会前四届优秀研究成果评定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教育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
4.申报集体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
5.申报人需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奖项设置
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参与评选的成果进行评审,并对评选 出的优秀成果进行公示及表彰。对两种类型的优秀成果分别 设置特等奖、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等次。 同时,对在本次参评过程中参与度高、组织得力、成果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组织单位,协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四、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于9月13日前报送到行政楼305:
(1) 《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原件1份;
(2)教育科研成果参评提供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 教育教学成果参评提供成果报告打印件1份;书籍形式的成果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按(1)至(3)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书籍形式的参评成果单独成册,不与申报表和支撑证明材料混合装订。
(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0247951@qq.com
附件:相关附件
1.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