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的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为我省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理论支撑。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我校可申报9项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申请书模板(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在网页页面的末端,根据所报类别选择下载。

由于本次是限项申报,所有项目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节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2年5月20日(周五)中午12点前,各部门并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申请书(Word版)统一发送到邮箱20247951@qq.com。

(二)2022年5月27日(周五)前,科研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登录系统(http://210.76.75.91/)填写申请书。     

(三)2022年6月3日(周五)中午12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

(四)2022年6月10日(周五)中午12点前,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310室。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 /210.76.75.91/)下载。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事宜。

 

联系人:黄柳梅 

联系电话 :020-86842866

附件:广东教育科研规划项目申请书/upload/files/2022/05/20220518090442.doc

 

 

广东培正学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