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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弘扬优良学风,扎实推进学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决定开展撤稿论文自查与“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核查。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排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总结形成报告。各学院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如有撤稿情况,学院牵头开展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填写《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附件3)与《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4)。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要结合2023年以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自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整治工作,完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自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05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472991624@qq.com。若涉及论文撤稿情况,须一并提交《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联系人:曾梓桥 联系电话:86842866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相关附件

1.自查报告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

4.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