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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6]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我校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教育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经遴选后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部门应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

二、注重申报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本次申报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部门应在2016年4月6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以打包的形式发送至20247951@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4、有关《通知》内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黄柳梅        电话:86842866

 

广东培正学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