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43号、粤教科规办函〔2014〕12号)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限额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类别、师资力量及往年立项率和结题率等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我校作为未列入限额表中的单位,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教育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并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部门应积极申报重点招标课题。
二、要注重申报工作质量
各申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教育厅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学校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申报需于 9月12日 前完成,具体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2.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其他类别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并于 2014年8月29日 前纸质材料送到学校科研处,材料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也同时发送到邮箱keyanch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金连 电话:86842866
广东培正学院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