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了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积极探索我校办学特色新思路,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的综合实力,现启动2016—2017学年民办高等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积极动员并按如下要求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课题方向
本学年民办高等教育科研项目,由广东培正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以该中心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民办高教发展论坛》(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论坛》)为成果展示的主要平台。本研究项目优秀成果,有机会入选该论文集正式发表,并作为本研究项目的结题成果。
本研究项目的选题方向,可参考《论坛》(第1-3辑)已设栏目:校长论坛、法规政策、专家视角、高校党建、师德建设、高校转型、课程创新、教法探索、队伍建设、学生管理、人才培养、产学研用、校园法治、创新发展、科研管理、高教评估、古镜今鉴、域外撷华等。
本研究项目特别鼓励选取如下三方面的课题:一是围绕高校转型,探索应用型教学的理论,总结应用型教学实践的探索经验;二是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大政方针,研究高校和学术领域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研究民办高教的法治建设。
申报者可在如上栏目之外自由选择课题。本研究项目不再另发课题指南。
本项目研究应结合国内外民办大学的发展趋势,全面论述与重点论证相结合,围绕民办高教发展的普遍性和我校的特殊性,立足解决现实与未来发展实际问题,为民办高教事业和我校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可行性实践方案。
二、申报资格
凡是未完成前一学年申报的本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学年本项目。
每个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重点项目,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申报;一般课题,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三、立项、验收与资助
(一)一般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1000元(不含成果奖励)。
(二)重点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2000元(不含成果奖励)。
(三)结项形式与验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可用正式出版发行的书籍或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5千字以上)做为结项成果;一般项目也可用2万字以上调研报告的形式做为结题成果。科研处组织验收。
(四)成果标注:课题研究的成果发表时,可注明“广东培正学院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四、完成时间及要求
(一)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2017年6月底之前),特殊情况经科研处批准可延长半年。
(二)延长半年后仍未完成者(包括调研报告未获通过,以及未发表论文者),取消资助。
五、申报材料
(一)所有项目申报书由各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电子文档名称格式:申报书(部门+姓名),汇总表(部门+项目类别)。
(三)项目申报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截止2016年10月9日。
(四)请各部门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广东培正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报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行政楼223)。
六、其他
(一)申报表格在“科研处网”http:// kyc.peizheng.net.cn/下载:
1.广东培正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联系人:严老师(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话:86842866,13501526862;电子邮箱:13501526862@126.com
广东培正学院
2016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