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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培正学院在经济学院率先建立 科研孵化器的暂行工作方案

一、意义

科研孵化器是一件新生事物,是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它具有双重功能:一是出科研成果;二是孵化出科研人才。目的是建立优秀的科研团队,以团队的形式来进行各级各类课题的攻关和申报。其特点一是进行扁平化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将权力下放到各二级学院,科研处进行检查与监督,便于管理和操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产生集群效应。让科研管理模式的转变产生集群效应,即以集团作战的形式攻关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主,克服单兵作战的劣势,同时以少数科研导师培养和培训学员为辅,形成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科研孵化器以培养优秀的科研团队为宗旨。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研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及二级学院的管理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申报成功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项目,开创科研工作稳定、持续发展新局面。

坚持科研工作为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坚持民办院校的科研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既鼓励学术研究自由,又提倡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指导下有组织、有规划进行科研的原则;坚持科研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科研投入与成果产出相平衡的原则;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原则。

三、科研孵化器的基本模式

1、团队构成。经济学院的科研孵化器包括:高级职称5人、初中级职称15人。由经济学院根据自身的教师资源,具体组织科研团队成员。

2、团队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集群效应和聚集功能,科研孵化器以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课题为主攻方向,并积极争取社会和企业的横向课题。特别是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是学校科研短板中的短板,所以必须把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放在攻关项目上。

3、科研孵化器经费。每学年发放6万元经费,可作为导师劳务津贴,或作为孵化器运营经费(在科研预算经费中支出),由经济学院自主支配,院长签字报销,交科研处备案。

四、具体实施方法

(一)经济学院院长亲自领导,可指定一名兼职科研孵化器站长负责具体工作。

(二)建立科研孵化器为载体的科研团队。三个学期考核一次,每个考核周期的9月份确定组成人员,每个考核周期末的12月份进行考核,交科研处备案。

(三)开展培训。包括讲座、论坛。

1、讲座。举办时间:每学期一次。可每年10月、4月各一次,也可自行安排。主要培训申报项目等内容。

2、论坛。举办论坛主要是为了了解科研进展、促进学术交流、领悟学术思想。举办时间:每学期一次。可11月、5月各一次。每次论坛一个主题。可以交流科研方法,科研方向、提出解决方案等

3、培训。内容以培训课题与研究项目为主,以培训团队论文写作等为辅。充分发挥科研孵化器的双重功能,即孵化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

(四)组织项目申报和论文写作

各学院的科研孵化器根据自身的研究专业和方向,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课题,获得更多的纵向和横向课题立项,展开深入研究。

1、时刻留意学校OA和科研处网站的通知。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并及时报名。

2、积极拓展、开发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横向课题。

3、认真展开理论和应用研究,发表高质量的论文。

五、考核验收

1.每个考核周期末(12月份),进行考核验收。重点考核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各类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的进展情况,以及论文撰写情况。由学校科研处组织考核工作,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优秀、合格的继续支持,不合格的取消经费。

2.考核标准

考核

等级

标准内容

优秀

每个科研孵化器能成功申报2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1-2项横向课题;以及发表15篇以上论文,其中核心期刊占20%以上。

考核优秀的科研孵化器,获得下一批经费,并奖励1万元。

合格

每个科研孵化器能成功申报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1项横向课题;以及15篇以上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占10%以上。

考核合格的科研孵化器可继续保留,并获得下一批经费。

不合格

不符合以上条件。考核不合格,则取消下一批的经费;进行重新调整,形成新的科研孵化器。

 

 

七、说明

1、科研孵化器的出台充分考虑了学校对各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改革。

2、科研孵化器是一种创新性科研管理办法。为慎重起见,2020年在经济学院先行先试,待试点成功后,2021-2022学年再向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全面推广。

3、2020年9月1日起在经济学院开始试点。

 

附表:各二级学院科研孵化器考核表/upload/files/2020/10/202010121433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