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了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研究,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积极探索我校办学特色新思路,全面提高我校办学的综合实力,现启动2019年度民办高等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积极动员并按如下要求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课题方向
本年度民办高等教育科研项目由广东培正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基地(后者为省教育研究院与我校共建,二者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并以论文集《民办高教发展论坛》(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主要平台,展示其研究成果,即本项目优秀成果有机会入选该论文集。
本项目论题的选择,可围绕论文集《民办高教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内设的主要栏目进行,不再另发课题指南。其栏目主要包括校长论坛、专家视角、法规政策、廉政建设、高校党建、师德建设、高校转型、人才培养、课程创新、教法探索、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科研管理、产学研用、创新发展、校园治安、高教评估、古镜今鉴、域外撷华等。
本项目研究应结合国内外民办大学的发展趋势,宏观视角与重点论证相结合,针对民办高教发展的普遍性和我校发展的特殊性,立足解决现实与未来民办高教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民办高教事业和我校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性强的实践探索方案。
二、申报资格与立项审批主要条件
1.凡未完成前一年度该科研项目的课题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
2.课题主持人每个只能申报1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
3.申请一般课题的基本条件为:本科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以及行政管理人员。
4.申请重点课题的基本条件为:博士学历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含)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以及行政管理人员。
5.立项审批注重前期成果,申报人最好在《立项申请书》中的“完成项目的可行性”一栏,尽量详细填写相关成果。
三、立项、验收与资助
(一)项目种类与科研经费资助
共三类项目:一般项目拟立15项,每项资助1500元;重点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2500元。
(二)立项选拔方式
重点项目申报未获得批准立项的,转为参加一般项目的立项选拔。
(三)课题经费发放
分2次发放:项目立项后发放一半,结项后发放另一半。由于研究中心/基地科研经费与《论坛》出版经费合在一起,且经费有限,故本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在《论坛》上展示本研究中心/基地的研究成果,因此,未被《论坛》录用或未向《论坛》投稿而在其他正式刊号发表的论文,虽可作为结项成果,但结项后不发另一半课题费。
(四)结项形式与成果验收
结项条件为1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书刊上发表的论文;在《民办高教发展论坛》发表的论文字数,重点项目须8000字以上,一般项目须7000字以上;在其它正式刊号的杂志上发表的,须4000字以上。字数不够的论文,不予结项成果验收。
四、课题成果方式与完成时间及要求
(一)向《论坛》投稿
须在2019年9月底提交定稿。稿件经编委会审核通过,即视为获准发表;拟在《论坛》以外正式出版发行的书刊发表研究成果者,应当保证在年底有成果发表,以免影响课题结项。结项成果提交时间
(二)在其他正式出版发行的论文集和杂志发表论文
在2020年4月底之前提交结项研究成果。
(三)延期结项与取消结项资格
特殊情况经科研处批准可延长半年结项。延长半年后仍未完成者(包括调研报告未获得通过和论文未发表者),取消课题结项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申报书由各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电子文档名称格式:申报书(部门+姓名),汇总表(部门+项目类别)。
(四)请各部门集中于2019年7月5日将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中心/基地办公室(行政楼223)。
(五)联系人:严老师;电话:86842866,13501526862;电子邮箱:13501526862@126.com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基地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录“科研处网”http:// kyc.peizheng.net.cn/下载)
广东培正学院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