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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管理执行,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课题包括决策咨询和开放性选题两类,详见《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 )。

二、申报对象

(一)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根据我校科研工作计划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2项;其他各二级学院各申报一项。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19、2020、2021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结项要求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结题成果详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纸质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于2022 年2月21日17:00前将《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科研处(行政楼310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黄老师(020-86842866)

邮箱:408163193@qq.com

附件:

1.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2.广东省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

3.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科研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