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广东培正学院2019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申报材料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7〕212号)和《广东省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0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对2019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天(2018年10月4-8日)。如对公示材料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培正学院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胡敏沪
联系电话:020-86711179
纪检监察部门:广东培正学院纪律监察委员会
联 系 人:高文翔
联系电话:020-86710220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2019年度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申报材料
广东培正学院发展规划处
201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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