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1+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校现启动2022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项目申报工作启动2022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截止至11月4日17:00;我校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17时,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4日17点前提交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和合作渠道,运行管理规范,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二)项目合作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申报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重复或多头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四)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所有项目申报须通过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gdstc.gd.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注:凡获得资助项目,其合同书将在阳光政务平台上自动生成,先期申报书所填相关指标将不允许修改,请申报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填写)。
首次申报的老师如需申请阳光政务平台账号,请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院、手机号、常用邮箱)发送至科研处邮箱40186193@qq.com;已有帐号的老师通过邮箱账号登录即可。
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丹(020-86842866)
附件:1.2022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指南
https://www.gpnu.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277168145&wbfileid=4481194
2.2022年度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专题证明材料清单https://www.gpnu.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277168145&wbfileid=4481195
科研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