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全面总结校内科研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请校内科研机构提交本年度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第一批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广东培正学院新粤商经营管理研究所等5个机构);
第一批院级科研机构(广东培正学院体育学院学校体育教育发展研究所等6个机构);
第二批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广东培正学院数字经济研究所等2个机构)。
二、报告内容
第一批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和院级科研机构提交第二年建设的主要工作进展及总结情况;第二批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提交第一年建设的主要工作进展及总结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机构认真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总结报告》(见附件),报告要求突出建设重点与特色,注重做法和成效,多用数据反映工作成绩,切忌空洞无物。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年度报告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后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04723617@qq.com,标题注明:XX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报告。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13031320908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总结报告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22日